办证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或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
二、来杭(不含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创业或工作且单位注册在杭州市(不含注册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或省部属院校及单位)。
申办程序:
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与专家管理系统(单位申报账号由单位人事掌管为佳)。
http://review.train.gov.cn/
若单位曾在该系统注册过,点击用户登录。
若单位未曾在该系统注册过,点击页面左下角“单位注册”按钮,进入以下页面,填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经系统确认后,进入单位详细信息登记页面,进行完善。
归口部门一栏,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按注册地选择相应区县(市),其他事业单位选择相应主管部门。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注册成功或登录成功后,将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留学人员工作证”选项,进入《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申请流程。
点击“填写材料”
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其他信息,然后上传相应需要提交的附件(PDF或JPG格式,文件总大小请控制在20MB以内,否则将会花费很长时间进行上传):
1、护照:彩色扫描护照个人信息首页、签字页、包含留学出国回国期间中国边检出入境章的护照页(如无出入境章,请上传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彩色扫描,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该项目可不上传)。
3、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外攻读学位时间小于一年,该项目必须上传。若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但攻读学位时间大于一年,可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4、国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访问学者:上传在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访问的研究论文、科研成果清单及论文首页)。
5、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若申请人为公司雇员,则上传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正式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7、若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则上传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8、公司开具的办证申请(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办证申请的模板请见页底。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下方“上报”按钮。若未完全填写完毕想要择日再上报,则点击“保存“按钮。
单位所在的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完毕后,将上报给我中心。我中心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在系统内提示通知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届时请办证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至我中心,进行原件和申报材料的核对,并发放工作证(其余原件审核后即还给本人,照片将用于制证,公司开具的《办证申请》我中心留档):
1、 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2、 护照(若更换过护照,请携带新旧两本护照前来领证。护照上如果没有出入境章,请携带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3、 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 国外最高学位证书(访问学者:国内最高学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在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访问的研究论文、科研成果)
6、若申请人为公司雇员,则携带一年以上正式有效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则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公司章程。
7、 公司开具的《办证申请》(加盖公章)。《办证申请》请全部打印,不能手书。
如需代领,请办证人员出具委托书(需本人签字),说明相关情况。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证。委托书留存我中心。
办理时限:
单位所在的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完毕后,将上报给我中心。我中心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届时用户登陆将在页面内收到通知。
办证地点:
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6号劳动大楼2号楼7楼708室(由238号就业大楼2楼进入)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 – 12:00 下午2:00 – 5:00
联系电话: 0571-88396357(工作时间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