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

1. 教育处是否接受“所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寄出及寄到”等问题的查询?按要求重寄申请材料,是否可以查询收到情况?多长时间可以受理完毕?

教育处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遇申办人数过多的情况,可能延迟至3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到登记系统查询个人材料审核状态。因人力有限,教育处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和“证明是否已经办好、寄出及寄到”的电话及电子邮件查询。如果您的材料寄出40天后,登记系统仍显示为未收到或未审核,则表明教育处没有收到你的申办材料,请重新邮寄申请材料 。
教育处按照优先受理初次申请的原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审核。对初次提交材料不合格,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教育处不保证在20-4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 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怎么办?

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等材料齐全后,再从国内邮寄到教育处即可。选择平信回邮人员,请在回国前预先购买回邮英国邮票(面值不低于2.5英镑)。

3. 我在英国留学期间,计划或者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应该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含不同馆区的)留学人员,驻英使馆教育处仅对其在英国所获得的最后学位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宜。例如,留学人员在英陆续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驻英使馆教育处仅对其获得的博士学位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在抵英之后应尽快在驻英使馆教育处办理网上注册登记,如果注册登记的留学经历与最后取得的学位不符,应在登记系统里进行修改,改为在英取得最后学位的相关信息。
留学人员之前所获得学位及学习经历,请本人务必在注册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明。这一备注的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佐证你在英国期间的全部学习经历,无需重复办理证明。如你未加备注提交材料后,将无法修改,故此,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后提交材料。

4. 忘记密码怎么办?

因为密码是由留学人员在报到登记时个人设定,因此登记时一定要牢记,请勿随意设定。如果忘记密码,请使用报到登记系统中的密码取回功能。教育处的管片老师无法帮助解决此技术性问题。

5. 能否优先或直接到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不可。所有申请均需通过邮寄按收件时的顺序办理。教育处不做“优先办理”,不接受邮寄以外的当面递交、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其他材料递交方式。申请人请按要求提供材料,勿在邮寄材料中夹寄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等要求之外的材料,否则责任自负。

6. 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

不可。因教育处每天收到的申请材料非常多,为避免材料混乱,申请者务必将申请材料备齐后一次性邮寄给教育处。审理中如遇分开邮寄材料的情况,将视为材料不齐并严重影响您的申办证明的进度。

7. 对使用的回邮信封、邮资、特殊回邮等有何要求?

回邮信封最好用中号信封(A4纸的一半大小)。请务必按照英国信封格式正确、清楚地用中英、文书写 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含邮编)并贴足邮资(必须使用英国邮票)。邮资标准详情,请浏览英国皇家邮政局网站查询(http://www.royalmail.com/price-finder)。
我们在办理中,常常遇到发出的信函被中国或英国邮局退回,原因有几种:有的收信人地址不详、封书写格式错误、有的邮件只有地址,无收信人姓名、有的邮资不足(特别是寄往中国的邮件)、有的从英国寄往中国信件,信封上只用中文书写收信人姓名及地址,无英文,导致英国的邮局无法投递;诸多原因,造成邮件被退回或遗失,给留学人员本人和我们的工作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提请留学人员本人仔细核对回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8. 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否。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必要的复印件。

9. 报到登记系统显示申请材料已通过审核,但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

材料通过审核后,您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会在10天内打印并于当日寄出。如果通过审核并打印60天后仍未收到,则可能是因为地址不详或邮局投递等原因造成信件丢失。请给负责老师再邮寄一个贴足英国邮资写清楚详细邮寄地址的回邮信封、打印的报到登记表,并附信说明情况。负责老师查询核实后可以予以补办;补办情况,可通过登记系统查询,如在打印登记处出现第二次打印记录,说明我处已经办理完毕。恕不受理相关问题的电话/邮件咨询。

10. 因各种原因,我在英国期间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能否补办?

可以。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或结束工作决定回国之前,可在教育处网站上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您在英期间,因故没有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则请速先补办报到登记手续,而后方可按要求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申办材料时,请附另纸,说明您未及时报到登记的原因。

11. 已收到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请一定妥善保管,教育处一般不予补办。确需补办者,请按规定重新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并附信说明原因,以便负责老师进行审查。

12. 我在英国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但最后没有得到相应学位,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可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在英留学身份栏需填写“其他”。

13. 我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学校不在教育处网站注册的名单里,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不可。教育处网站公布的注册学校名单是经过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互认协议确认的高校,如果你在英攻读学位的学校不在注册名单内,我处不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4. 我在英国学习的学校虽不在教育处网站注册名单,但该校与其它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学校在教育处网站名单内,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你在属合作办学授予学位的学校学习,需提供教育处网站注册名单内的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方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5.我在英国分别读了本科和硕士,“在英留学身份”该如何填写?“入学日期”如何填写?

按照办理最后学位的原则,“在英留学身份”和“入学日期”应填写硕士学位的信息。 即:“在英留学身份” 应填写:硕士生, “入学日期” 应填写:硕士的入学日期。单独学习语言的时间不包括在内,并需与学校出具的证明信上的时间一致。

16. 我想在《留学生在线登记》系统上注册,但系统显示我的护照号码已经存在,请问如何解决?

凡是涉及类似的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与系统管理员srssupport@moe.edu.cn联系。教育处无法解决此类技术性问题。

17. 护照遗失或被盗,无法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复印件,可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遇护照遗失,请您先办理补发护照的手续,之后再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您以留学或进修签证,在英居留满6个月以上的其他有效文件,如警察局注册资料的复印件等,并附信说明,教育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核后办理。

18. 持PSW、陪读等签证在英完成学业,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原则上,持有留学或学术进修签证,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如申请者曾在英国大学正式注册并在英完成学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教育处审核通过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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