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学校成为部省合建高校。面向未来,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正朝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125名,其中,教师岗(A类)14名、实验岗(B类)39名、其他专业技术岗(C类)17名、辅导员岗(D类)20名、管理岗(E类)3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