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团队
学科团队一般由一名团队负责人及3名以上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学科方向一致,分工明确,同时来校工作;团队负责人需符合学科带头人以上引进条件,其他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特殊高端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学科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863、973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具有相当水平、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杰出学者等。
(三)学科带头人、教授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教学科研人员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或海归博士可适当放宽。
(五)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应符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每年为我校学科建设及科研等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具体工作任务协商确定。
二、引进待遇
(一)学科团队
采用“学术特区”制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体制,即在一定目标任务前提下,学校在人事聘用、考核、实验室管理、科研管理和收入分配等方面提供特殊政策,具体待遇面议。
(二)特殊高端人才
学校为引进的特殊高端人才提供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优惠条件和待遇,同时还将全额享受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引进资助经费,具体待遇面议。
(三)学科带头人、教授
1.安家费:学科带头人100万元;教授6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1)学科带头人:文科类20万元,理工类40万元。
(2)教授:文科类15万元,理工类30万元。
3.其他
(1)进校领取安家费前两年内每月享受租房补贴学科带头人2000元,教授1500元。
(2)全额享受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人才引进资助经费。
(四)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20万-40万。
2.科研启动经费
文科类3-5万元,理工类 5-8万元。
3.其他
(1)进校3年内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
(2)进校领取安家费前两年内每月享受租房补贴;
(3)全额享受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引进资助相应经费。
(五)柔性引才待遇
柔性引进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享受协议年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