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上海市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34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18个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34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人员层次分:卫生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卫生技术业务骨干11名,卫生技术适用人员337名(社会人员174名、住院医师规培合格人员106名、应届毕业生57名);按人员岗位分:临床医生202人,护理人员108人,医技人员23人,公共卫生人员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社会人员)招聘简章》(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卫生计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应聘者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及职称;
(三)应聘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护理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高层次卫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岁。
三、招聘办法
(一)社会人员的招录工作由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负责实施公开招聘;
(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和卫生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录工作由各医疗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并报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核准;
(三)对外省市和本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申报条件及方法办理。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决定聘任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