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
贵州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