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卫计局的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医院纪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有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报考和注册条件;应届护理专业人员8月31日前需提供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自愿转为助理护士。
6、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
服务期限未满或者违约的农村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聘用人员如正在省内、外其他住培基地进行住培的,根据国家及省内的相关政策,须转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试用期结束由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