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师范学院招聘

  廊坊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廊坊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被誉为“京津走廊上一颗璀璨明珠”的河北省廊坊市,地处京津冀一体化的中部核心功能区。分两个校区办学,占地2000亩,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17个,馆藏文献142万册,各类电子图书148万册(件),建有8个科研机构,主办5种学术期刊。

学院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开设57个本科专业,涵盖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近2万人。

学校拥有经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各1个,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创新高地等10余个。现与英、美、加、俄、韩、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教学、学生交流、学分互认、教师培养、合作科研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

二、引进人才条件

1.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6)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7)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8)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9)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两项省部级科学技术(社科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10)经学校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人才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第二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副教授、相当于副教授水平的专家;

(5)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两项省部级科学技术(社科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8)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9)经学校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人才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两项及以上;

(2)省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近5年主持过国家基金重点、面上项目,或其他经费较大的横向项目(文科100万,理科200万,工科300万);或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

(4)经学校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人才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近5年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或参与国家级项目经历(1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分支第一名,或2项国家级前三名),且科研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JCR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2)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3)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

无参与国家级项目经历,近5年内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JCR二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本专业领域JCR一区期刊发表SCI专业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

(2)入选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展览、比赛并获奖。

5.第五层次:

师资紧缺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表达能力好,适合教学科研工作。

三、引进人才待遇

1.引进人才安家费标准如下:第一、二、三层次面议,第四层次40-60万元,第五层次20-30万元。安家费在办理完入职手续、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按五层次标准发放,四层次及以上人才安家费的其余部分在中期或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

2.符合第一、二层次条件的专家学者由学校提供一套120平米的过渡性住房,双方协议期满,达到考核目标者,住房归个人所有。学校为引进三、四、五层次博士提供周转住房,房租免收,最长居住年限为10年,个人购房后须将周转住房退回学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5年内退回周转住房者,发放不足5年部分的房租补助1000元/月;不选择周转住房的,每人发放房租补助1000元/月,发放5年。

3.符合一、二层次条件人员可以全职引进,也可以 “软引进”,“软引进”具体方式和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4.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其业绩,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相应层次水平的人员,在按河北省有关政策履行聘用手续后,经双方协商可参照上述待遇执行。

5.获得知识产权属本校科研成果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