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幼儿园教师2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质(幼教资格证、普通话证)。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小学教师28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关爱学生,忠于职守,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学历(小学教师具备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备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和学科教师资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体需求人数:小学教师拟招聘1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体育3人,音乐2人,美术2人,科学2人。
初中教师拟招聘11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政治1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1人。
三、招聘办法:
应聘者将自荐材料送交建中学校门岗。学校根据自荐材料,于4月中旬起择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自荐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注意事项:
自荐材料中应包括:
①亲笔自荐书;
②个人简历(从高中学段填写,有工作经验的要注明工作经历);
③所有证书(含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④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姓名、工作单位;
⑤应聘岗位和手机号码填写必须准确,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