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6人,其中: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121人,柯桥派出所14人,柯岩派出所10人,杨汛桥派出所5人,钱清派出所9人,华舍派出所8人,安昌派出所4人,漓渚派出所4人,平水派出所10人,夏履派出所4人,湖塘派出所1人,福全派出所9人,滨海派出所15人,兰亭派出所4人,齐贤派出所2人,轻纺市场派出所3人,稽东派出所2人,王坛派出所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1》和《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1年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其中巡逻处突类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89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3.文职辅警(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岗位)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勤务辅警(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岗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6.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详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1》(附件1)和《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2》(附件2)。
其中,报考巡逻处突岗位考生曾获得全国、省级、地(市)级体育运动会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等前八名;曾获得全国、省级、地(市)级主持、舞蹈、声乐等优胜奖以上奖励;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现(退)役运动员;曾在各级部队仪仗队、礼宾队服役的退役士兵。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象可免笔试、免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