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临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1、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其中:临床专业10名(儿科医生2名、内科医生6名、外科医生2名),医学影像专业1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验一年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耒阳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