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护理岗位限金华范围户籍);
2.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须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分配;
5.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12日。报名地点: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我县卫计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定向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连续2次及以上参加我县卫计系统招聘并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报考。因故被辞退五年内、辞职三年内人员不得报考。
3.招聘岗位及其他
序号 |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名额 | 笔试科目 |
1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注:非我县户籍或生源的,不含独立学院) |
13 | 《临床医学》 |
2 | 康复科 | 康复医学或
临床医学 |
1 | ||
3 | 质管办 | 临床医学或
预防医学 |
1 | ||
4 | 麻醉科 | 麻醉学 | 3 | ||
5 | B超诊断 | 医学影像诊断 | 1 | ||
6 | 药剂 | 药学 | 1 | 《医学基础综合》 | |
7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 | 2 | ||
8 | 护理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 | 30 | 《护理学》 |
四、考试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不低于其所考同类试卷平均成绩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县卫计局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均可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