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具体招聘单及条件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要求;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再报考其它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及有关事项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西平县电视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