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农村幼儿园招聘20名编外岗位合同工

为了弥补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数量的不足,经研究,现将2018年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农村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幼儿教师及保育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计划数:幼儿教师17名,保育员3名,具体计划数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事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983116日以后出生;保育员要求为1978116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幼儿教师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要求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需在报名前取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4.具有海盐县户籍((以2018116日的户籍为准)。

5.幼儿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幼儿园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6.2016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考试:

各岗位当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各岗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30人时,直接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考生面对评委上课)的方式进行(限10分钟内完成)。备课要求在1小时之内完成,备课结束后,教案上交。分值为:备课占面试总分的30%,上课占面试总分的70%

保育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人回答二个问题,限10分钟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18315日。逾期,即使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也不再安排递补。

3.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2018116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补报。

五、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806会议室(武原镇枣园西路368号),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委托书。

六、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1)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考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招聘的岗位相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它

1、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