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精神,双鸭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一)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双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六)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
(八)双鸭山市农业委员会
(九)双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双鸭山广播电视台
(十一)双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招聘计划
详见《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