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经区政府同意,江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20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可放宽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同时,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且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证明的医务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江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且聘用为全科医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且享受省级财政毎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特设岗位补助。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