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专业结构,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为我市教育系统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共30名。初中2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政治3名、地理1名、历史1名、化学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3名;小学1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3名、体育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嘉峪关市户籍。
5.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报考条件而在资格复审中未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2.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8张,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