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年招聘
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招聘高层次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吃苦;在校表现优异,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学段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