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白沙县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充实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我县依法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附件1《2018年上半年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16人)》(以下简称《职位表》)。
考生可登录网站: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公告等情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要求
1.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属于我县财政拨款的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
2.招聘具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3.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应聘者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以招聘公告发出次日起计算)。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一线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愿意扎根山区基层,安心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被录用者,应自愿与聘用单位签订任职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合同。
4.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违法违纪被解聘的人员;
(4)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次不得报名;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