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拟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普通工作人员7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国际壮医医院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普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者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及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5)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