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65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有治安工作经验且社保缴存五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监所服务、外国人协管、现场勘查助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警察、司法学校和体院(校)毕业人员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或视频监控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