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招聘1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2名,管理岗位,承担全市各分中心社会保险征缴窗口工作。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全日制在校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