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0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详见附件《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岗位专业一致,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具备履行教师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7日至2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沁阳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3、报考者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暑期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本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发放面试通知书,由考生核对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面试通知书保留至体检结束。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课程范围为高中各科必修一教材,教材由命题组统一提供。
(3)考生面对评委模拟作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为20分钟,作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课本和在备课室准备的讲稿。作课结束后,每个考生回答两个问题,时间为10分钟。
(4)每个考场聘请7名评委;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作课满分60分,提问满分40分,评委根据考生作课和回答问题情况结合相关评分标准分别进行独立评分。记分人员对评委组的两项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两项平均分,两项平均分之和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取小数点后1位)。
(5)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候分。
(6)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2、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沁阳市政府网站公告,笔试具体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本学科试题,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示。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沁阳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沁阳籍或下派到沁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沁阳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连续任职3年、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原沁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沁阳市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到沁阳市第一中学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示。
(5)笔试时,如果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若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结果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