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约6万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医院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按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配置1台DSA、1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急危重症、老年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6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受理户口、人事关系及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