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0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详见附件《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岗位专业一致,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具备履行教师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沁阳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3、报考者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暑期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沁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名额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递减拟聘岗位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本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发放面试通知书,由考生核对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由工作人员进行校正。面试通知书保留至体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