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思想品行端正,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4.户籍地为东湖区;
5.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入伍时和退役后户籍地均为南昌市东湖区退役士兵,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1977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2.报名前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报名前五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
4.其他违法违纪人员。
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