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经研究,我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0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市、县区两级整体联动。为方便考生报考,主动服务考生,决定笔试在长沙市设置主考点,在常德市设置副考点;面试由市、县区分级负责,在常德市和有关县区设立考点。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30名。其中:市直100名,武陵区19名,鼎城区63名,桃源县34名,安乡县14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岗位表》(附表)。
此外,凡属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愿意到常德市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受本次招聘编制、岗位和条件限制,经本人向当地组织、人社部门联系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考核合格,报当地编委全会研究同意后,即可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