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招聘79名教师

淮安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安市实验小学、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淮安小学、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学校;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枫香路小学是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所属的全额拨款学校。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7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淮安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