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招聘教师1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2月9日至2000年2月8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周年的;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近三年内参加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共10名,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饶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