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各高校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和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新计划”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新计划”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新计划”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按讲师聘用,享有学校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新近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哈尔滨工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三)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新近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六)哈尔滨工业大学招聘“博新计划”博士后的一级学科详见附件1;“博新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七)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八)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