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管理服务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服务到位,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管理服务人员。该类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管理服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录入测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1、司法辅助人员15名、(书记员10名、协警5名),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开展司法辅助工作,司法政务管理服务人员5名,(文秘3名、财务人员2名)主要职责是政务管理及服务。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热爱法院工作,遵守法院工作纪律规定。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司法辅助人员要求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司法政务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员专业不限,建议人力资源类、行政管理类、中文系类考生报考;财务人员限财会相关专业,能熟练各类办公软件);电脑录入速度快,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过在其他法院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三)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面试总成绩:
1、获得全国司法职业资格考试A证的;
2、有政法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3、有作品在正式媒体、刊物上发表的;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含摩托车类),掌握熟练驾驶技能的;
5、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4、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