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前身为1981年任继周院士创办的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2002年4月整体并入兰州大学成立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在全国36所设有草业科学专业的高校中,该院是唯一进入“211”和“985”工程学科建设的学院。2017年,草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为A 。拥有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草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农业部草牧业创新重点实验室、农业部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学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草地农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甘肃省西部草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庆阳黄土高原试验站和临泽草地生态试验站等15个野外观测站和示范基地。
现面向海内外诚邀各类英才加盟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一、招聘人才类型及条件
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外籍人士还须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1.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人员。
2.第二层次:“千人计划”特聘教授、“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相当层次人员,海外人才应为知名大学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学科带头人
1.已入选“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人员。
2.海内外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培养和本科生教学任务;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突出业绩;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在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博士毕业生
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体科研能力要求按照《兰州大学各类岗位人员补充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方向一致,年龄不超过35岁。
(五)博士后
1.海外高水平博士后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士或中国国籍留学人员;近3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所在学科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学科;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师资博士后
具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博士期间科研业绩突出;可自主选择就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出站考核合格,科研业绩优秀的人员可作为事业编制教师留校工作。
3.普通博士后
在国内或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待遇
(一)引进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1.聘任为教授或副教授。
2.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入选“青年千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员由学校按照收入保障机制或年薪制提供薪酬,其他人员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提供具有相对优势的薪酬待遇。
3.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
4.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补贴,购买医疗等社会保险。
5.提供科研和办公条件,在团队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
6.提供人才周转公寓1套。
7.协助解决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园等。
(二)博士毕业生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关薪酬、社会保险等待遇,学校提供一定额度的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