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招聘毕业生63名

按照西藏气象部门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结合气象专业人才公开招聘的需要,现面向区内生源毕业生,拟公开招聘53名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非应届毕业生30名、应届毕业生23名;不限生源地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国家气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需求数

共63个岗位,详见需求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立志于西藏气象事业,愿意到西藏气象部门工作;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

(五)年龄在30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生。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科目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组织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于在拉萨集中组织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科目1科,考试不指定教材。

考试内容及范围:

1.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计算机基础知识20%、现代气象业务10%、大气科学基础知识50%;

2.会计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计算机基础知识20%,会计实务60%;

3.其他理工专业类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30%、计算机基础知识40%、高等数学30%。

如考生报考专业要求为大气科学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岗位,则参加该考生本人所学的专业类考试,该岗位面试人员取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分前3名进入面试。

(三)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报考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在报考同类专业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然不足3人的,则按该岗位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

(四)考察体检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对拟招录人员组织进行考察和体检,各岗位笔试、面试总分第1名进入体检,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未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中递补。

(五)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3. 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