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江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持报名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测试方式及时间由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通知,成绩排名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合江县卫计信息网、局机关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