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满足我县教体系统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全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10名。其中县直48名,乡镇6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本简章所指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即具备国家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
5.不得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招考报名),现役军人,阳信县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