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滨州市沾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沾化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可以应聘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分为综合岗位(A类),医疗岗位(B类),药学岗位(C类),检验岗位(D类),中医岗位(E类),护理岗位(F类),教育岗位(G类)。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