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广州市增城区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对象
1.招聘类别人数:
(1)小学教师129人(其中:语文24人,数学18人,英语16人,美术14人,音乐15人,体育15人,科学12人,计算机13人,特殊教育2人)。
小学教师分镇街两部分职位招聘。
(2)学校心理教师4人。
(3)中职学校教师6人(其中:临床医学1人,护理学2人,视觉传达设计1人,电子商务1人,学前教育1人)。
(4)幼儿园教师2人。
2.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仍在有效期内的2016年和2017年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必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相应类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生,同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非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后出生)。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