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汇总了在德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常见20个问题和简要解答,供大家参考。文中提及的《报到登记系统》是指《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回国证明》是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教育处多长时间可以受理完毕《回国证明》?
一般情况下,教育处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申办人可以通过《报到登记系统》的个人账户查询个人材料审核状态。如果您的材料寄出30天后,《报到登记系统》仍显示为未收到或未审核,则表明教育处未收到您的申办材料,请重新邮寄申请材料 。
教育处本着优先受理初次申请的原则办理申请。对初次提交材料不合格,按要求重新提交的材料,教育处不保证在20-40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
2. 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怎么办?
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等材料齐全后,再从国内邮寄到各自管片的教育处即可。但请注意最好在回国前先买好德国邮票(邮资详情见网站说明http://www.deutschepost.de/de.html)。
3. 我在德国留学期间,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受理办理《回国证明》的机构如何划分?
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含不同馆片的)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的受理机构按照其在德国所获得的最后学位的高校或最后一次留学单位所在州划分。
4. 忘记密码怎么办?
因为密码是由留学人员在报到登记时个人设定,因此登记时一定要牢记,请勿随意设定。如果忘记密码,请使用《报到登记系统》中的密码取回功能。否则请发电子邮件至塞尔公司技术主管(wangy5@cernet.com)并抄送个人在德的留学管区老师,请申办人清楚说明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护照号码,教育处的管区老师无法帮助解决此技术性问题。
5. 能否优先或直接到教育处办理《回国证明》?
除柏林州以外的所有申请者均需通过邮寄按顺序办理。教育处不做“优先办理”,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其他材料递交方式。务请按要求提供材料,请勿在邮寄材料中夹寄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等要求之外的材料,否则责任自负。
6. 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
因教育处每天收到的申请材料非常多,为避免材料混乱,申请者务必将申请材料备齐后一次性邮寄给教育处。且不可先寄一部分,之后再寄补充的部分,审理中如遇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将您的申请,视为材料不齐无法审理,将严重影响您的申办证明的进度。
7. 对使用的回邮信封、邮资、特殊回邮等有何要求?
办理好的《回国证明》是1-2张A4纸张大小的证明文件(最后留学期限在近两年内申办者其《回国证明》是2张,否则是1张),申办人酌情考虑信封大小。
请务必按照德国信封格式正确、清楚地用德文书写在德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含邮编PLZ)并贴足邮资(必须使用德国邮票);如需要将《回国证明》直接寄回国内者,请务必按照德国信封格式正确、清楚地用德文(和中文)书写国内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含邮编)并贴足国际邮资(必须使用德国邮票)。邮资标准详情请浏览德国邮政局网站查询(http://www.deutschepost.de/de.html)。
回邮信封使用挂号回邮方式者,请自行到邮局领取两套Sendnummer条形码,一份贴在回邮信封上,另一份自留,以备个人动态查询信件投递状态和进程。
我处在办理中,常常遇到发出的信函被中国或德国邮局退回,原因有几种:有的收信人地址不详、信封书写格式错误(收件人和寄件人的书写位置颠倒,须按照在德信封书写格式正确填写)、有的邮件只有地址,无收信人姓名、有的邮资不足(特别是寄往中国的邮件)、有的从德国寄往中国信件,信封上只用中文书写收信人姓名及地址,无德文邮寄地址信息,导致德国的邮局无法投递;诸多原因,造成邮件被退回或遗失,给留学人员本人和我处的工作都造成不必要的不便。因此,请留学人员本人仔细核对回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8. 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必要的复印件。
9. 《报到登记系统》显示申请材料已通过审核,但未收到《回国证明》,怎么办?
凡系统中显示您的材料通过审核后,您的《回国证明》一般会在10天内打印并于当日寄出。寄往德国地址的,一般1周内可以到达;寄往其他地址的,一般需要15-20天左右(详情可咨询德国邮政局)。 如果通过审核60天后仍未收到,则可能是因为地址不详或邮局投递等原因造成信件丢失。请给管区的负责老师再邮寄一个贴足德国邮资写清楚详细邮寄地址的回邮信封、打印的报到登记表,并附信说明情况。负责老师查询核实后可以予以补办;补办情况,可通过登记系统的个人账户查询,在《回国证明》管理栏目中的备注栏可查询到补办记录,说明我处已经办理完毕。无特殊情况,恕不受理相关问题的电话咨询。
10. 因各种原因,我在德国期间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能否补办?
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或结束工作决定回国之前,应该在教育处网站上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申请办理《回国证明》。如果您在德期间,因故没有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则请速先补办报到登记手续,而后方可按要求申办《回国证明》。
11. 已收到过《回国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回国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请一定妥善保管,教育处一般不予补办。确需补办者,请按规定重新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并附信说明原因,以便负责老师进行审查。
12. 我在德国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但最后没有得到相应学位,能否办理《回国证明》?
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办理《回国证明》,但在德留学身份栏需填写“其他”。
13. 我在德国攻读学位的学校不在教育处网站注册的名单里,能否办理《回国证明》?
教育处网站公布的注册学校名单是经过中德两国政府签署互认协议确认的高校,如果您在德攻读学位的学校不在注册名单内,我处不予办理《回国证明》。
14. 我在德国学习的学校虽不在教育处网站注册名单,但该校与其它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学校在教育处网站名单内,能否办理《回国证明》?
如果您在属合作办学授予学位的学校学习,需提供教育处网站注册名单内的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方能办理《回国证明》。
15. 我已经在《报到登记系统》上注册了,现在已经过去了40天,为何还是“未审核”?
教育处只有在收到您寄来的办理《回国证明》的纸质材料后,才能进行审核,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者视为我处未收到申办材料。鉴此,请重新寄来所有申办材料,并再次核查申办人寄来教育处的邮寄地址信息的准确性。
16. 我在德国分别读了本科和硕士以及博士等,“在德留学身份”如何填写?“入学日期”如何填写?如何注册和办理《回国证明》?
关于申办人的多个留学身份和留学单位的填写详情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中相关填写说明。单独学习语言的时间不包括在留学时间内,原则上要求申办人网上提交的《回国证明申请表》中的信息与递交我处(组)的纸质材料必须一致,供审核,比如注册入学时间及(毕)结业时间须与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一致。
17. 我第一次寄送的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应如何重寄材料,以及多久才能再审核?
因缺少材料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请您按照《报到登记系统》中个人账户中提示的要求补充邮寄材料(并在来信中注明“补寄材料”字样),如已提供的材料再无原件的,可以复印件代替。教育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寄出。
18. 我想在《报到登记系统》上注册,但系统显示我的护照号码已经存在,请问如何解决?
凡是涉及类似的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与个人留学管区老师联系,请管区老师将之前的个人留学登记删除,因为登记系统不能进行个人重复登记。
19. 护照遗失或被盗,无法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复印件,可否办理《回国证明》?
如遇护照遗失,请您先办理补发护照的手续,之后再申办《回国证明》。申办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您以留学或进修签证,在德学习或 居留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其他有效文件,并附信说明,教育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核后办理。
20. 持家庭团聚等签证在德完成学业,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原则上,持有留学或学术进修签证,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如申请者曾在德国大学正式注册并在德完成学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教育处审核通过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