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抵英后,须在驻英使馆教育处办理报到注册登记手续(http://srs.moe.edu.cn),在完成学业回国时,可按规定向教育处提交有关材料,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该证明一式三联。第一、二联交由留学人员本人,待回国后办理相关手续时备用;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存查。
有关办理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持有效的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留英学生;
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 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英国停留须满6个月以上。
上述人员就读的大学应为列入中英两国政府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之内(有关名单的详细信息查询: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站)
二、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可不贴照片(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即可打印登记表)。
2.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请见模板样式)。
3.凡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方式。 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毕业证明信样例附后。
凡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抵英签证页复印件;
上述要求仅适用于自费、单位派出的留学人员,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人员申办《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提交材料参见教育处网站关于公派留学生办理回国手续要求。
三、关于邮寄服务,留学人员可自愿选择平信邮寄或快递服务。
如选择平信邮寄服务,请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具体要求是:请按照英文信封的书信格式填写,请用中、英文准确、详细地写明收信人姓名、回邮地址及邮编,并确保回邮地址在3个月内有效。关于邮资,寄往英国境内的信件,请贴First Class邮资;如寄往中国,应贴不低于2.5英镑的英国邮票。有关邮资价格,因常有变化,请注意浏览英国皇家邮政局网站查询详细信息(http://www.royalmail.com/price-finder) 。鉴于近年来邮寄件丢失,或因地址有误等原因造成退件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广大留学人员通过可追踪方式邮寄。
四、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上述申请材料,邮寄给相关管片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请切勿邮寄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50 Portland Place,London, W1B 1NQ.
五、审理所需时间
教育处收到以上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人员通过留学人员报到登记系统查询办理状态,我处不受理相关问题的电话及邮件咨询。如遇申办人数猛增的情况,办理时间则相应推迟,望予谅解。
六、驻英使馆教育处根据留学人员提供的材料,只能开具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留学人员曾获得两个或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驻英使馆教育处将依据其在英国所获得的最终学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之前所获得的学位及学习经历,可在注册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明。这一备注的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留学人员无需重复办理证明。
七、教育处经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将被锁定,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因此,请留学人员在网上登记注册时,仔细审核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提交。
有关办理证明的其他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处网站上有关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常见问题解答。请各位留学人员相互转告。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